担任企业法律顾问
发布者: 发表时间:2024/8/16 16:29:03 浏览次数【2560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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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,可以提供下列服务:
1、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采购、销售、产品质量、货物运输、验收交接、财务结算、合同管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;
2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财务税收、金融保险、环境保护、招标投标、加工定做、工程施工、财产租赁、房地产管理、商标专利、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等提供法律意见;
3、就企业管理活动中的劳动合同、工资福利、劳动保护、安全以及事故处理、职工奖惩等提供法律意见;
4、就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、非固定资产投资、举办合资合作企业(项目)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(和可行性研究意见);
5、提供企业法律制度咨询,并就企业的改制、设立、重组、分立、合并、变更、破产、清算等提供法律意见,为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提供法律意见;
6、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,参与有关《方案》的论证和修改;
7、审查企业的经济技术合同、劳动合同,参与企业重大经济行为的招标投标活动和经济技术合同谈判,起草重大经济技术合同;
8、为企业提供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部门专项行政法规与政策咨询,行政处罚法、行政复议法、行政诉讼法咨询,指导企业解决行政管理纠纷;
9、为企业的经济合同纠纷、民事权益纠纷、行政管理纠纷、单位刑事案件等的实体和程序问题提供法律意见;
10、协助企业对各种对外纠纷进行诉前协商处理,提供解决方案和建议,并起草有关处理协议;
11、代理企业的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诉讼和劳动、经济仲裁;
12、为企业员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,普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,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。
三、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方式:
一般情况下,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主要有三种方式:咨询性顾问、事务性顾问、总包性顾问。
1、 咨询性顾问:
以企业经营、管理日常事务咨询为限(咨询范围以双方确定的“服务菜单”为准),平时以企业电话咨询和预约登门咨询律师为主,以律师定期(如双方可约定每周一次,每月2次等)上门咨询,律师列席企业有关决策会议等为辅。此种服务方式下,律师不直接参与处理企业的各项具体法律事务与谈判,不负责起草各种合同,可以指导或审查一般性常规合同(以双方约定的范围为准)。律师协助处理具体事务,参与重大事项论证、谈判和实际操作,代理诉讼(仲裁)案件均需另行付费。
2、事务性顾问:
在咨询性顾问的基础上,另负责起草(审查)日常生产、经营、管理类法律文件与合同,参与常规商务谈判,协助处理纠纷等具体事务性服务,但日常生产、经营、管理之外的重大事项(如吸收外部投资,对外投资等)以及代理诉讼(仲裁)案件,需另行付费。
3、总包性顾问:
在事务性顾问的基础上,免费代理诉讼(仲裁)案件(但不包括重大事项服务)。此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方式相对稳定的中小型企业。
四、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办法与标准:
类型 咨询性 事务性 总包性
小型企业 3万元左右 5万元左右 5~10万元
中型企业 5~10万元 10~20万元 20万元以上
大型企业 20万元以上 20~100万元 ——
特大型企业 50~100万元左右 100万元以上 ——
以上收费不包括重大事项事务性服务,也不包括子公司的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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